济宁市深化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作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6-12-23

12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残联印发《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作的通知》(济残联字〔2016〕83号,以下简称《通知》),这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政治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奠定了组织基础。

《通知》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28563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均与所属村的党组织以及有支部联建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结成帮扶对子,为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村党组织按照帮扶范围与本村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有选派驻村帮扶干部以及有支部联建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在所驻、联建村内选定帮扶对象。

《通知》确定实施4项残疾人脱贫攻坚举措。一是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按照“兜底保障为主”的原则,积极推动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障和扶贫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帮助入股等形式,让其享受稳定性红利性收入。二是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帮扶对象,委派1-2名党员经济能人,帮助其参加增收项目;通过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和辐射项目、电子商务等方式,帮助实现就业创业。三是充分发挥联建部门单位党组织及联户党员干部作用。发挥联建部门优势,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以及项目、信息和技术方面的支持。联建党员干部做好扶贫政策宣讲员、产业发展指导员、脱贫攻坚战斗员。四是大力实施“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按照每村5户每户1000元的标准,重点扶持市直单位“第一书记”帮包村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通知》提出3项工作保障措施。一是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工作记录和帮扶效果等档案资料,做到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明确基层党组织为直接责任单位,建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扶贫办、残联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