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章(修正案)

发布日期:2017-10-30

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章(修正案)

10月30日上午,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主持党组中心组会议,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党组成员、巡视员参加会议并逐一谈了认识和体会。

仉兴玉指出,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是符合党心民意的重大决策,对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开启新的征程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仉兴玉要求,会党组成员要带头学。党的十九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愿、共同意志、共同心声和共同信念,是马列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集中反映,是全党行动的总纲领、党员干部行为的根本准则,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学深悟透。要严格遵守,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党章,带头践行“四个意识”。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组织上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和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要紧密联系实际,推进事业发展。党组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学习和践行党章党规作为政治必修课,形成长效机制并坚持下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推进各支部学习全面深入展开,适时组织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

组织部、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