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

发布日期:2017-07-03

 

图为省残联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现场

图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讲话

图为省残联党组成员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奖

6月30日,省残联机关召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纪念党的生日。会议表彰了2016-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重温入党誓词。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表彰了一年来在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省残联办公室党支部等5个党支部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李艳等20名同志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李继刚等5名同志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随后,面对庄严的党旗,全体与会党员在领誓人的领读下重温了入党誓词,提醒每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终身践行入党誓词,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仉兴玉在讲话中指出,下半年我们的党将召开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迎接十九大、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合格党员,进一步汇聚起推进残联全面发展的正能量,为全省残疾人脱贫奔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仉兴玉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强化规矩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每个党员要自觉接受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的双重约束,自觉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加强和改进作风,弘扬“崇尚实干、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努力成为作风建设的领头雁。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省残联具体措施,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复和反弹。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三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坚持以知促行,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服务中心、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服从组织、维护团结统一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良好精神状态、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残联党组成员、机关干部职工、退休干部、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省残联机关党委)